我本來的引言區塊寫的是「以前 Emo 的時候愛聽,現在就感覺還好,還是很棒啦。」但重聽一次就後悔了。
這張是我國三時的最愛之一。雖然如果想要裝酷的話跟別人說「我超愛 Crybaby」的話是行不通的,可能聽者會真的懷疑你私底下是個愛哭鬼,但我當時沒有裝酷的需求,逢人便推薦。
現在的我為了裝酷(沒錯)不太會和朋友提起 Lil Peep,要說「MF DOOM 是詞寫的最好的 Rapper,趕快去聽」才叫有品味(我以為如此)。是啦,但就這樣忘了 Crybaby 不太好,所以就在這個我的朋友可能看不到的地方給它高分(名分)吧。
Fav Tracks: 全部
你沒聽錯(如果你有聽的話),big city blues 這首歌只用了四個吉他第一把位的三和弦加上鼓點。
這是我用這些簡單和弦彈出來的第一首歌,記得我一開始還不會彈簡易版的 F,練了一個下午還是卡卡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