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討厭吃大餐。

這是我確認過無數次的結論,已經懶得再說明。

我不喜歡和無趣的親戚或家人出去吃一頓又貴又花時間的飯,不管它有多好吃。狗嘴吐不出象牙(什麼?你說誰是狗?),幾乎沒有一頓這樣的飯比我原本在做的事情有趣。

我也不喜歡吃到很撐的感覺,通常這會讓我要回去做我原本在做的事時感到不舒服,就更別提那些一直叫我吃的大人了。

我也沒有什麼反制手段,如果帶書去看或拿出手機寫作的話會被說沒禮貌,而且在餐廳這麼做也不自在。

最討厭的就是 Buffet 了,我還要自己去取食物吃,每次這種時候我都會叛逆的吃很多沙拉區的生菜,「浪費」請我吃飯的人的錢。

如果這頓飯能壓縮到二十分鐘以內,吃的是同樣(甚至更)美味的小吃會好得多。

剛才在聽 Earl Sweatshirt 的 Chum,本來覺得很棒,吃了個兩小時的桌菜後就變了樣。


寫完之後覺得這真是個奢侈的煩惱,我痛恨的就是這點。